- 初级美容师: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:(1)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(2)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
- 中级美容师: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:(1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;(2)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;(3)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- 高级美容师: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:(1)已通过中级美容师资格认证者;(2)本科以上或同等学历者;(3)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,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者;(4)大专或同等学历,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特别优秀者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