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率>100次/分时称为心动过速,正常人的心率在60-100次/分之间。心动过速分为生理性和病理性。生理性心动过速大多数情况下是在饮茶、咖啡、喝酒、剧烈运动以后表现出,正常不用进行特殊处理,休息以后或尽量少饮茶、咖啡等刺激性饮料后便可自行缓解。还有一种是病理性心动过速,这类病人较多见于甲状腺功能亢进、贫血,而甲状腺功能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及贫血得到纠正以后,此类病人的心动过速也会得到缓解。如果在进行基础病因治疗以后,病人仍然表现出心动过速,这时可能需要服用控制心律失常的药物加以控制。这类药物比较多,病人应到医院根据基础疾病以及身体状况来选择合适的药物。病人在服用药物以后可代偿性表现出副作用,因此造成心动过速。如服用654-2、阿托品等药物后会表现出心动过速。正常情况下在药物代谢结束以后,心跳即可恢复正常,正常不用进行特殊处理,除非在服药过量的情况下,病人需要到医院去进行相应解毒处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