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!我们非常高兴地通知您,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,提高美容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,我局决定自即日起,对美容行业从业人员实施健康证制度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健康证的申领对象
凡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美容美发、养生保健、足疗按摩等服务的从业人员,均需按照规定申领健康证,具体包括:美容师、美发师、化妆师、纹绣师、美甲师、按摩师等。
健康证的申领条件
1、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2、无传染病、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史;
3、无酗酒、吸毒等不良嗜好;
4、无违法犯罪记录;
5、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。
健康证的申领流程
1、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,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;
2、体检合格后,领取并填写《美容行业健康证申请表》;
3、提交相关材料,经审核通过后,领取健康证。
健康证的有效期限
美容行业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,期满后需重新进行体检和申领。
健康证的使用范围
持有有效健康证的美容行业从业人员,可在我市范围内从事相关服务工作,对于未持有健康证的人员,一经发现,将依法予以查处。
健康证的管理与监督
1、美容行业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,确保身体健康;
2、各美容机构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,确保所聘用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;
3、市民可向相关部门举报美容机构存在违规招聘、使用无健康证从业人员等行为。
请广大美容行业从业人员务必遵守相关规定,自觉接受监管,为提升我市美容行业的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贡献力量,如有疑问,请随时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。
祝您工作顺利,生活愉快!
敬请予以遵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