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年满18周岁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2、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,或具有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文化程度。
3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无违法犯罪记录。
4、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,了解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和社会状况。
专业条件
1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课程学习,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。
2、具备一定的心理学、社会学、康复医学等相关知识,能够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。
3、熟悉老年人生活照顾、心理疏导、康复护理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和方法。
4、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,能够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建立良好的关系。
实践条件
1、在老年人服务机构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养老院等单位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,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。
2、能够独立完成老年人能力评估报告的撰写,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能力。
3、参加过相关的学术交流活动,积极参加继续教育,提高自身业务水平。
其他条件
1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遵守职业道德规范,为人诚实守信。
2、能够适应岗位需要,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应变能力。
3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,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强度。
4、有志于为老年人服务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,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。
报名程序
1、填写《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报名表》,提交个人简历、学历证书、培训证书等相关材料。
2、通过初审后,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考试。
3、考试合格后,按照规定进行体检和政审。
4、通过体检和政审的考生,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。
5、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,签订劳动合同,正式成为老年人能力评估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