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疗是肺癌治疗的重要手段之一,不仅能够用于局部病变的治疗,对于一些晚期的病变也能够进行姑息性的放疗。肺癌放疗表现出的并发症包括早期并发症和晚期并发症。早期并发症正常是在放疗开始后90天内表现出,包括:1、急性放射性肺炎,发生率约30%,主要是因为免疫反应造成,发病原因和肺部照射野大高剂量、快速照射等有关,患者可以表现为发热、咳嗽、气短及进行性呼吸困难,CT检查可以见到照射野和它周围有间质性性改变,一般经过激素治疗、还有对症治疗后能够缓解;2、放射性食管炎也比较多见,主要表现为进食时疼痛和进食困难,治疗上也是采用抗炎治疗;3、放射性皮肤损伤。晚期并发症通常是指放疗结束后6到18个月表现出,包括:1、慢性肺纤维化;2、晚期食管损伤;3、放射性心脏损伤;4、放射性脊髓炎。
